江西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点,相关单位:
依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有关事项及办理流程调整如下:
一、规范人员学历证书管理
按照《管理规定》第七条要求,报名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相关人员在申请考核、证书延期、证书换发等业务时,应同步将学历证明材料上传至“江西住建云”平台,操作流程如下:
1.个人通过账号密码/扫码登录PC端个人服务平台(https://zjy.jxjst.gov.cn:8060/p/login);
2.进入“我的证书”菜单,点击右上方【录入证书】按钮,进入到“选择证书类型”页面,选择【学历证书(特种)】类型后,填写学历证书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勾选承诺框,提交办件申请。
二、规范人员体检报告管理
按照《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申请考核或证书延期时,应将近三个月内的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报告提交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点,上传至“江西住建云”平台,由属地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年龄超过60周岁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每年体检1次,并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点,上传至“江西住建云”平台,由属地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根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距离上一次体检日期超过12个月未上传体检报告的,电子证书将予预警。
三、推进有关操作项目证书互通互认
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高压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申领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申领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登高架设作业”证书的人员申领“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证书,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书的人员申领“登高设备操作工(吊篮、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证书,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时,可免予安全作业培训,直接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四、停止核发部分工种证书
根据《特种作业目录》调整情况,停止核发挖掘机司机、压路机司机、推土机司机等3个工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现场管理方面对上述3个工种不再作强制性持证要求。
五、换发部分工种证书
根据《特种作业目录》建筑施工类别,对“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部分工种证书进行换发(具体对应关系详见附件),换发新证书流程如下:
1.个人通过账号密码/扫码登录PC端个人服务平台(https://zjy.jxjst.gov.cn:8060/p/login);
2.进入“我的证书”菜单,点击右上方【特种换证】按钮,进入到“选择证书类型”页面,选择需要进行换发的证书后,勾选承诺框,提交办件申请;
3.办件提交后由系统自动审核,审核成功后生成新电子证书。
联系人: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技术处
丁娱,0791-88100251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0日
原文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