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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人员社保异常问题自查工作

时间:2026-04-17 15:50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30号令)已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对人员任职条件和社保缴纳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人员管理,确保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现就开展人员兼任对标调整和社保异常问题自查整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全省所有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

二、自查重点内容

(一)人员兼任对标调整问题

30号令规定,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请各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清理兼任人员并补齐各类人员。

(二)社保异常问题

30号令规定,各类人员应与申请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由申请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经排查,部分企业存在已离职人员未及时办理变更、人员社保关系与本单位不一致、未按规定为相关人员足额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对三个月内所有人员均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问题突出企业,要求提交所有人员近期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同时存在人员兼任对标调整和社保问题突出企业,要先进行人员对标调整,补齐人员后再缴纳所有人员社会保险。

三、整改时限及方式

人员兼任对标调整和社保异常问题应于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自查整改。

本次整改须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人员变更申请”模块完成人员入职或离职等相关操作,并确保所有人员社保缴纳情况与系统信息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仅人员兼任企业:需企业登录企业端进入“人员变更申请”页面,按照提示离职兼任人员,并补充人员直至满足人员标准,即可整改完成。

仅社保异常企业:需企业登录企业端进入“人员变更申请”页面,按照提示补充人员直至满足人员标准,最后上传所有人员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由河南能源监管办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整改。

人员兼任及社保异常:需企业登录企业端进入“人员变更申请”页面,先按照提示离职兼任人员,随后补充人员直至满足人员标准,最后上传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由河南能源监管办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整改。

四、结果运用

河南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开展人员兼任、社保异常清理及人员许可条件保持清理工作。对未及时整改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开展重点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重新核定企业许可等级;不满足最低许可等级条件的,依法注销许可证。

请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高度重视本次自查整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自查整改,确保人员配置和社保缴纳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联系电话:0371-65837880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6年4月15日

原文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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